近日,广元市印发《广元市“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五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村民卫生习惯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立足区域生物资源丰富、劳动力资源富集等优势,突出地域、历史、文化特色风貌,建设一批具有川北民居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暨丘陵山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2%以上,力争30户及以上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达95%,农网供电可靠率达99.8%,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试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7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
《实施方案》明确将在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村容村貌改善等方面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在农村路网、水网、电网、燃气管网、互联网等方面加快基础设施“五网”共建共享;在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等方面推进山水林田湖“五项”系统治理;在乡村文化、基层组织、人才队伍、乡村社会和数字乡村等方面加强“五大建设”,共4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任务。
《实施方案》还就加强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