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海原县农业农村局积极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推动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紧扣中心,压实责任抓推进。向各乡(镇)印发《海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乡(镇)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以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全县网格体系共涉及17个乡(镇),甘盐池种羊场,农资销售店162家,种植专业合作社93家,养殖专业户75家,蔬菜生产基地4个。
二是完善机制,建章立制促落实。厘清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工作机构及人员职责,督促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以身作则,主动开展工作,加强网格信息报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培训指导等属地管理工作,佩戴统一标识并亮证巡查,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重点聚焦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中重点品种的禁限用药物违法违规使用、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结合本地种植和养殖特点,从源头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
三是绘制图表,脉络清晰明责任。按照范围清晰、管理便捷、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分确定1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绘制了各网格的管理责任图、班子成员网格图、网格管理责任表、重点监管单位台账,管理责任图体现了部门(行业、领域)、属地的监管责任,班子成员网格图体现了对重点监管单位的全覆盖监管,网格管理责任表体现了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全覆盖监管。同时,在乡(镇)公示网格化管理“一张图”,覆盖辖区所有农产品生产主体,明确了1名网格监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四是健全体系,监检合力保安全。持续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资金投入,为20家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主体和17个乡(镇)配备农产品快速检测仪,建立监测制度,开展固定监测。注重监管队伍能力水平提升,加强网格化管理人员培训,做到每半年每个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至少培训一次,不断提升网格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打造高水平网格化管理队伍。建立考核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享受工作补助,组织外出培训、配备工作设备等手段,充分发挥乡级监管员积极作用。
下阶段,海原县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产出来” “管出来” 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监管措施,织密网格化监管体系,推进精准化管理,进一步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