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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

时间:2022-11-28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全面领会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核心要义,明确把握今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11月9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培训视频会,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应急与评估处赵华军处长在线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培训会由市农业农村委二级巡视员张建树同志主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和生产主体约230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赵华军处长详细介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和修订原则,从11个方面梳理了修订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内容脉络,对创新亮点条款进行解读释义,同时对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工作进行了部署。

  张建树同志表示,此次培训丰富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执法体系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明确了各自工作任务;提升了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确了其应承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此次培训为明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市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普法培训、基层宣传等活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力度,提高法律的知晓率,强化守法观念,在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同时,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共治。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211/t20221121_603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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