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依法行政,准确、及时、有效地实施行政处罚,11月12日上午,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对近期查处6起涉嫌违法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讨论,这是东安县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真实写照。会议由局党组成员、专职执法副局长、案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胡涛主持,局党组书记、局长、案审委员会主任蒋忠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爱荣,执法大队大队长、案审委员会副主任邓桂平,局法规股负责人、案审委员会副主任刘英铁,执法大队案审股、综合室、直属中队负责人和相关办案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前,执法大队案审股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审查职责,仔细审理审查了本次讨论案件的全部案卷材料,并就所发现的执法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瑕疵问题向相关办案人员提出了审理意见。
会中,相关办案人员分别介绍了6起涉嫌违法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经过、取证情况、调查结论和建议处理意见等事宜;执法案审股负责人对案件执法文书、证据材料及适用法律法规进行了陈述,并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办案人员建议处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拟处罚意见;法规股负责人在前期审核本次讨论案件全部案卷材料的基础上,针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其他与会人员围绕案件的违法事实,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就案件定性、执法程序、处理结果等方面进行讨论,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最终形成了意见一致的处理结果。
最后,蒋忠山对执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执法大队要依法履职,所有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执法过程中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的研究,做到法律条款运用准确,处罚依据充分有力;二是执法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时要做到程序到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法定程序办理,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要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格式规范、表述准确、裁量适当、注重细节,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今后,我县将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