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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公示

时间:2022-11-2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司法厅

  关于2022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认定公示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21〕62号)和《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指引(试行)》,按照认定程序,采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方式确定2022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057户,现将认定名册进行公示(公示名册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4日至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贵州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851-8586741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0851-85559162(贵州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附件:2022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公示名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11月24日 

   

  2022年贵州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公示名册.xlsx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211/t20221124_77210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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