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年11月24日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督察情况。督察组组长赵馨群通报督察报告,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卢仕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许敬,督察组有关人员,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力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构建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督察指出,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对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长江十年禁渔长效机制尚不健全,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情况仍有发生。二是履行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仍有欠缺。部分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强度上升;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不到位,部分利用项目建设滞后或建而不用;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进展缓慢;农村厕所革命、养殖尾水处理尚有差距;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不到位,部分保护区内存在违规项目和垂钓现象。三是统筹指导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不足。部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要求落实不力,数据调查统计不严不细,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地方标准执行不到位,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督察要求,省农业农村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实举措,切实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决抓好督察整改工作。
督察强调,省农业农村厅要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卢仕仁在表态发言中指出,此次督察既充分肯定了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更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很好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必将对做好全省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大促进作用。全厅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整改责任,聚焦反馈问题、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达标。要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以更实举措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提高农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水平,为推进农业强省和安徽和美乡村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