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产出来”“管出来”,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2年,全市共有1918家生产主体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合格证38.6万张,附证上市农产品2.1万吨。 一是及时更新主体名录,确保主体应纳尽纳。自2021年试行该制度以来,各区(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每年开展一次拉网式摸底调查,建立完善了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种养殖生产主体名录数据库,有效确保试行合格证的主体监测、巡查100%全面覆盖。 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规范开具合格证。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均组织召开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培训会,重点对县、乡镇(街道)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同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培训,以提高广大监管者、生产者对试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认识,确保规范出具。利用媒体、微信、QQ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在每个乡镇的生产基地、农村主要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向生产者发放告知书,让合格证制度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三是强化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地通过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下发责任告知书、明白纸,要求主体自觉、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纳入日常巡查内容;市局采取随机执法人员、随机抽检对象加强监督抽检工作,既检查农产品是否按要求开具、出具合格证,也核查合格证的真实性,严防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等行为。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严肃查处。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实现有效衔接。深化部门间合作,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沟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完善产地准出机制与市场准入机制,加大对入市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查验,有效实现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确保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全链条监管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