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修订《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决定,将行政许可事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实施层级由市、区两级实施调整为只由涉农区级实施。
为确保涉农区政务服务部门对上述事项实施层级调整后审批工作的顺利衔接,市农业农村委开展了宣传培训。利用视频的方式对各涉农区5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培训,并对提出的问题或疑问进行在线答疑,为事项调整顺利执行奠定基础。
及时调整事项名称及流程,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中事项名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许可”调整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删除4个子项,变更4个子项,并按照我市事项库流程操作规定,同步将该事项的法定依据、实施层级、申报材料等元素内容一一调整。
建立工作群对事项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沟通,切实做到让各涉农区政务服务办对事项调整实施层级后,接得“稳”接得“住”,统一标准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通过减少办事层级,把审批权直接放到基层,为企业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提供更便利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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