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广西渔政执法总队组成工作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于2023年1月4日至7日在来宾市、柳州市、河池市三地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行动。
本次督导检查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主要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台账、深入渔船停泊现场登船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四个方面:检查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整治情况;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中职务船员“人证不符”、标识不清、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不足等问题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情况;检查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进展情况及渔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
工作组强调,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
工作组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要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及时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安全防范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船东船长主体责任,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追究责任,严防各类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工作组在来宾市兴宾区大湾码头渔船停泊点开展现场检查
工作组在河池市天峨县龙滩水电站水库渔船停泊点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