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零点起,为期四个月的禁钓期结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春季禁渔期,期间,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包括垂钓在内的一切渔业捕捞作业。为期四个月的春季禁渔期即将结束,金口河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长江禁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金口河区成立了专班小组,联合公安、农业、市场监管、交通、水务等部门,制定联合执法、督查通报等相关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非法捕捞全链条监管,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1支渔政执法队伍,5支乡镇志愿巡护队伍。截至目前,一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约90台次,收缴(暂扣)违规(禁用)渔具25套(张),查办违规违法案件15件,查获涉案人员14人,行政处罚罚款5100元,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举办涉水工程增殖放流活动1次,放流6.5万尾鱼苗,破坏水生态环境增殖放流1次,放流7000多尾鱼苗。 同时,金口河区还与相邻区县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共同执法。目前,禁捕秩序平稳,禁捕效果初步显现,金口河区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在禁渔期期间,我们除了常态化开展禁渔执法行动,针对重点水域,违规高发水域,开展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在扩大执法覆盖面和监管精密度的同时,有效缩短了执法半径,提升了执法效能。同时,我局多次会同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水产市场、餐馆严查售卖野生鱼行为,强化渔具店铺监督检查,规范渔具店市场销售种类和范围。”金口河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杨彬表示。 为推动大渡河流域禁渔工作顺利实施,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全覆盖开展宣传引导,引导各地垂钓爱好者合法合规垂钓。通过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发放《给钓鱼爱好者的一封信》《禁渔宣传手册》,全区城乡群众对“十年禁捕”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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