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许可是我委行政许可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农药生产、农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和市内六区的农药经营申请)、农药广告和农药登记初审。我委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许可管理办法》,工作中严格规范许可程序、许可权限、许可要求,强化管理服务,确保了我市农药许可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编制操作规程,实行标准化服务。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原则,编制完成了农药许可四个事项操作规程,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为企业群众提供无差别的政务服务。二是坚持网上审批,实现一次性办结。农药许可四个事项均开通网上审批功能,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三是信息无缝衔接,落实好审管联动。每办结一个许可,及时将结果通过“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推送给业务主管处室和执法部门,并定期在天津市农业农村网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及监督检查。
今年,农药经营许可证5年有效期届满,进入延续换证高发期。为稳定农药市场,我们坚持“为民、便民”的服务理念,本着“及时受理、热情答疑”的办事原则,并针对农药经营主体普遍年龄较大、对信息网络操作不熟练等问题,靠前服务、耐心解惑,甚至手把手操作示范,确保了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换证工作顺利开展。年初以来,共完成农药许可业务133单,发放生产和经营许可证111张,以实际行动当好涉农企业和广大农户的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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