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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开展设施蔬菜生产情况安全检查

时间:2023-12-31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鹤岗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黑安发〔2023〕8号)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由副局长李秀军带队,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东山区、兴安区农业农村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到设施蔬菜生产老旧棚室小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当前生产指导工作。

  

  

  

  在东方红乡获胜村李秀军副局长与村民李维君详细沟通温室和大棚改造情况,并指出温室钢架结构存在一定问题,在发生持续降雪情况下,如不及时清理积雪易对棚室造成垮塌风险,提醒农户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灾害性天气,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在兴安区红旗镇长胜村叶菜育苗温室内,督导组人员对温室通风和用电设备进行查看,了解棚室建设年限和改造情况,指导农户做好防低温工作,夜间增温时要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

  

  

  

  在东方红乡东兴村新建温室小区,督导组人员对棚室供暖用电情况、低温冷害对棚室生产影响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指导。

  

  随着元旦春节到来,设施棚室陆续开始生产,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将持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县区设施农业村屯和生产经营主体,做好安全生产督导和防灾减灾宣传指导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hlj.gov.cn/nynct/c115380/202312/c00_3169723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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